走在前列建新功丨高明区司法局:织密调解“一张网” 打造最美“枫”景线
佛山司法 2023-11-08 20:03

11月6日

《佛山日报》T34

“佛山高质量发展特别报道”

走在前列建新功栏目

聚焦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调解工作

跟小司一起了解高明如何

聚智聚力画好大调解工作同心圆

全文如下

今年1~9月,高明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2081宗,调解成功2076宗,调解成功率达99%;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行政调解事项清单(首批)》,助推行政调解工作走深走实;全区大调解工作格局初显成效……成效背后,是高明区司法局在夯实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调解工作格局的持续探索。

把大调解工作想在前、抓在前、做在前,是高明大调解工作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高明区司法局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盘棋”的思路全面统筹区内调解资源,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织密调解工作“一张网”,将调解工作力量进一步向基层下沉,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打造“枫桥经验”高明样本。

高明区召开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场会。

编织“一张网”:

整合资源 推动大调解工作走在前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并指出“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强调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促进各类调解协调联动。省、市也对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

事实上,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上,高明区可谓早谋划、快行动、出成效。

高明区委、区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今年年初,将“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列为今年全区“竞标争先”行动目标任务和区改革重点项目。作为工作牵头单位,高明区司法局充分利用区委依法治区办平台,全面统筹、高位推进。

今年4月,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的《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率先出台大调解工作实施意见,从目标、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层面对全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行整体部署,进一步整合资源,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共治

针对个别行政职能部门推动行政调解工作重视不够,行政调解职责掌握不清晰的实际情况,区司法局在全市五区中率先主动出击,到各职能部门开展调研沟通,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区内实际,梳理了全区行政调解事项清单(首批),于今年9月初形成正式文件予以印发。清单详细列出各职能部门负责的矛盾纠纷调解事项类别,明确工作职责后,各行政部门逐步完善行政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强行政调解员队伍。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各行政部门、镇(街道)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区委依法治区办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情况通报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全区行政调解资源力量形成合力,切实及时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荷城街道调解服务中心内,工作人员正在进行调解。

下活“一盘棋”:

资源下沉 三级服务平台实现“矛盾不上交”

10月16日,作为全区试点,荷城街道调解服务中心正式揭牌。将调解力量下沉到镇(街道)及村(社区)一级,是高明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重要一环。

在《实施意见》推行后,高明形成一套完整的矛盾纠纷化解流程。“粤平安”系统中的“群众信访诉求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服务应用”基本满足对全区矛盾纠纷统筹管理的功能,但在系统运作过程中,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机构尚未纳入到信息共享推送的环节中,对需要申请调解的群众带来不便。

怎么办?高明区司法局给出的答案是:创新机制举措、优化平台畅通条块之间的联系,指导基层健全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矛盾纠纷大排查网络。

为此,区司法局着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完善“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其中,区级依托粤平安平台,镇(街道)建设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村(社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建设、打造区镇村三级调解服务平台,积极践行“枫桥经验”,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荷城街道调解服务中心的正式揭牌,正是该项工作具体成效的体现。赋予该服务中心统筹指导、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六项职能,有效整合辖区调解资源,打通调解案件流转脉络,使矛盾就地得到有效化解。区司法局介绍,在荷城街道试点经验基础上,该模式将向杨和、明城、更合三个镇全面铺开,确保于2024年6月底前形成全区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最大限度地把基层社会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近年来,区司法局积极推动调解力量下沉,采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牵头,治保主任、专职调解员负责统筹协调本村(社区)调解力量,通过社会治理网格化,发挥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解决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工作重心下移,专业调解资源下沉延伸,扎实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畅顺衔接运行,畅通访调、检调、警调、诉调“四调对接”渠道,建立起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检调对接中心,各公安派出所成立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起区诉前和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扎实推动“四调对接”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此外,高明还积极开展“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目前全区共创建16个“无讼”乡村(社区)。

荷城街道调解服务中心内,群众在进行咨询。

合力“一条心”:

聚智聚力,不断扩大充实大调解“朋友圈”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关键,就是整合所有可以整合的资源,利用所有可以利用的平台。在这一点上,高明区不仅做了大量工作,而且成效凸显。

截至目前,高明区共建有142个人民调解组织,荷城街道有56个住宅小区调解小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1253人。调解工作,终究要靠人。为此,高明区司法局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调解员战斗力。根据实际情况,区司法局不仅联合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还积极组织调解员参加相关比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并在实际工作中挖掘调解能手,在2022年举办的佛山市首届调解员职业技能大赛中斩获团体冠军。建立6个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步洲村“和事佬”、巨泉村“和为贵”等地方特色调解品牌作用发挥明显,调解方法得到有效推广。此外,为激发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高明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系列评优评先活动,选树先进典型调解组织及个人,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名二级调解员、5名三级调解员、6名四级调解员。

在调解员的待遇保障上,高明区也毫不含糊。高明区司法局逐年制定“以案定补”工作方案,持续优化提升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办案补贴发放工作,并将补贴范围扩大至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在册并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助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今年,高明区针对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出台实施意见,由区财政全额统筹,为全区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有序、高效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保障。

值得关注是,结合社会发展实际,高明区还根据行业分布特点和纠纷多发领域及社会热点、难点领域,规范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例如荷城街道就成立了街道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房地产与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有力解决了相关专业领域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接下来,区司法局将推动已建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更好发挥自身作用,提高行业类、专业类纠纷案件调处化解率。

大调解工作的“朋友圈”还在不断扩大。高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计划将区法律援助处“受理前调解”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组建法律志愿者、公益律师团队进驻调解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培养各行业、专业领域有影响力又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建立品牌调解工作室。同时,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参与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化解。发挥各单位公职律师专业特长,参照区司法局建立专业法律团队和局机关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基层的做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聚智聚力画好大调解工作同心圆。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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