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提醒!@外市职工,记得提交公积金缴存证明!
佛山公积金 2023-11-08 15:48

提醒!根据相关规定

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

在外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

记得要按时提交

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

否则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利率!

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须于贷款发放日(或住房公积金转移之日)起,每年12月31日前主动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逾期不提交视作欠缴。

该怎么提交

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呢?

这项业务可以线上办理吗?

可以的!

异地缴存明细申报手续有哪些渠道?

按缴存地分类:

01

在佛山市外广东省内的一个或多个城市缴存,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办理:

A:通过【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进行协议授权,然后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 通过“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功能进行申报(即使在省内多个城市缴存过公积金,只需分别进行授权、申报,也能获取相应的数据);

B: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上传缴存明细申报”功能上传申报;

C:到受委托银行前台,让受委托银行协助上传申报。

02

在省外城市缴存的,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

 A: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上传缴存明细申报”功能上传申报;

B:到受委托银行前台,让受委托银行协助上传申报。

如何通过“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功能申报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01

“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须知:

A: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登录本人账号办理“协议授权“后,由主借款人申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主借款人须在各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授权有效期内申报。如已过期,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须再次各自登录本人账号重新授权后,主借款人才可申报。

(温罄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B:可申报的缴存城市详见申报界面的【缴存城市】列表。借款人曾在多个城市缴存的,须按不同缴存城市分别授权申报。

C:如借款人对在线获取的缴存记录有疑问,应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咨询;如在线获取的缴存时间不完整有空缺,借款人须改用【上传缴存明细申报】功能进行申报。

02

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的两种方法:(上下滑动,查看全部内容)

A: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 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协议授权 (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业务大厅→贷款类业务(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阅读“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贷款房屋地址】、【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下一步→阅读“温馨提示”→已知悉→确定→查看【综合缴存明细】→下一步→阅读“在线获取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缴存城市→提交。(申报结果可即时查询)

共同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共同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协议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贷款类业务(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阅读“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贷款房屋地址】、【共同借款人】及及选择申报方式:【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下一步→阅读“温馨提示”→已知悉→确定→查看【综合缴存明细】→下一步→阅读“在线获取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缴存城市→【提交】。(申报结果可即时查询)

B: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协议授权→新增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阅读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房屋地址】、【借款人】→下一步→阅读温馨提示→已知悉→确定→查看【综合缴存明细】→关闭→选择业务类型:【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下一步→阅读“在线获取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缴存城市→【提交】。(申报结果可即时查询)

共同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 【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共同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协议授权→新增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阅读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勾选【房屋地址】、【借款人】→下一步→阅读温馨提示→已知悉→确定→查看【综合缴存明细】→关闭→选择业务类型:【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下一步→阅“在线获取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缴存城市→【提交】。(申报结果可即时查询)

如何通过“上传缴存明细申报”功能申报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01

“上传缴存明细申报”须知:

A:异地缴存明细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明细清单由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受委托银行加盖公章确认(在线获取申报除外),公章可以是电子公章或电子业务专用章;

 b)明细清单必须有缴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及按月汇缴的流水记录,明细清单可以是公积金对账本(存折)。

B:共同借款人的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C:在本市已办理离休、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办理注销提取手续。有关办理手续请登录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办事指南→业务指引→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提取手续须知》”查阅。

D:在外市已办理离休、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可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上传缴存明细申报”功能上传申报,或到受委托银行前台,让受委托银行协助上传申报。(操作指引详见下述第②点)

02

“上传缴存明细申报”的两种方法:

A: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阅读“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贷款房屋地址】、【主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阅读“温馨提示”→已知悉→确定→查看【综合缴存明细】→下一步→阅读“上传缴存明细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图片→【提交】。(“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共同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阅读“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贷款房屋地址】、【共同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阅读“温馨提示”→已知悉→确定→查看【综合缴存明细】→下一步→阅读“上传缴存明细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图片→【提交】。(“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B: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 【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阅读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房屋地址】、【主借款人】→【下一步】→阅读温馨提示→已知悉→确定→查看【综合缴存明细】→关闭→选择业务类型:【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阅读“上传缴存明细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外市缴存明细】→【选择文件】→【完成上传】→【提交】。(“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共同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 【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阅读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勾选【房屋地址】、【共同借款人】→【下一步】阅读温馨提示→已知悉→确定→查看【综合缴存明细】→关闭→选择业务类型:【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阅读“上传缴存明细申报须知”→已知悉→确定→选择【外市缴存明细】→【选择文件】→【完成上传】→【提交】。(“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如何查询"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上传缴存明细申报"进度?

①“在线获取明申报(广东省)”的申报结果可即时查询。

②“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借款人可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 →个人网上办事→登录→异地缴存申报进度”查询申报结果,或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登录→我要查询→异地缴存申报进度”查询申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