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佛山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专项检查
佛山消防在线 2023-11-08 09:18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执业,根据《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支队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

一、检查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等业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包括以下两种:

(一)广东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已与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同步对接,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data.tianxist.com:811/)公布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二)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通过“平台”自主录入,但已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和从业人员。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对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相关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法人资格、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设备配备、从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情况。

(二)自2022年10月以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重点检查机构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2.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4.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未发挥应有作用等直接威胁消防安全的情况;

5.冒用其他机构名义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6.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

7.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8.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9.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

10.出具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或者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11.承接业务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1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13.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14.未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15.未按规定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16.从事挂牌整治火灾隐患重点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第三方整治或验收评估机构,除以上15点外,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整治或验收过程弄虚作假;(2)现场与评估报告严重不符;(3)第三方整治服务机构与第三方验收评估机构实为同一经营主体。

(三)“平台”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在“平台”中如实自主录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以及所有技术服务项目及书面结论文件。

三、检查阶段和方式

(一)部署阶段(11月3日前)。召开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组织在本市从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约谈,讲清本次检查的目的、依据、内容、和要求,广泛争取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二)全面摸底自查自纠阶段(时间11月4日至11月12日)。核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完整性,通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排摸,督促未在平台录入的机构,主动录入,完善信息。深刻吸取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对于被出具维保报告3次(含)以上不合格的单位,重点检查和加强监管,督促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和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在11月12日前将从业信息、2022年10月以来的服务项目及书面结论文件录入“平台”,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XF1157)等法律、政策、标准,依法依规开展自查、整改。

(三)重点检查阶段(11月13日至11月30日)。全市落实全覆盖式检查原则,组织消防技术服务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辖区内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在对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核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评估报告与实际不符、不按标准检测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的同时,实施积分制管理,并组织新闻媒体、联动信用中国,进行公示与曝光。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7日)。深刻剖析本辖区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制作典型案例,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建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单位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维保、检查情况以及进行火灾高风险区域隐患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必查内容。

四、举报投诉途径

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发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政府热线“12345”举报投诉。

五、自查细则

扫码(或长按)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广东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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