攥指成拳,乐从镇强力拆违打好城乡品质保卫战!
乐从发布 2023-11-04 16:24

为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新增在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乐从执法办建立以“打、防、控”三位一体综合治理工作模式,针对新增在建等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整治,近期已取得突出成效。

案例一

佛山院子三期建设工程承包商为堆放建筑材料,违法占用周边农用地块,严重侵占国家土地资源,9月20日,乐从镇及时督办强制拆除,全面清杂、拆违复绿,恢复土地空间约2000平方米

拆除前

拆除后

案例二

罗沙元培中学临时工棚项目为放置工人临时棚屋,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搭建工棚,乐从执法办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详细工作计划,责令当事人按计划逐步清拆,9月27日至10月30日,出动100余人次,清退占地8500平方米的集装箱187个,清运渣土8车,顺利完成上级交办整改任务。

拆除前

拆除后

案例三

乐从新桂路一废品回收站借租用名义长期违法占用农用地,垃圾废品堆积成片,严重影响城市容貌观瞻,乐从执法办经过前期调查取证,于9月28日至10月15日,依法强制拆除,拆除星铁棚400平方米,清退占地700平方米的废品物料

拆除前

拆除后

案例四

大闸村黎湖工业区一厂房在未取得工程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违法建设,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规划影响的情形。乐从执法办立即立案查处,启动快查快处方式,快速高效完成了案件的流程,于10月31日,完成1615平方米违建厂房的拆除

拆除前

拆除后

案例五

佛山奥园凯旋湾6号东侧存在违规加建,加建面积达48.83平方米,乐从执法办当即立案快查快处,采取断水电等强制措施,并多次劝导当事人配合自行整改,目前已违法建筑物由当事人自行拆除。

拆除前

拆除后

此后,乐从镇将攥指成拳多方打击,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无人机监管、加强违建信息研判处置,进一步规范乐从镇城乡秩序。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来源:乐从执法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张凯滢

审校:岑炽晖、麦丽敏、张家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