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三水交警大队连查两台“百吨王”|平安三水 以案说法
三水发布 2023-11-04 14:21

近期,三水区南山镇和白坭镇区际边界有一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营,给道路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为营造辖区良好的交通秩序,三水区交警大队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谨防大货车变“大祸车”。

三水交警大队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案例

10月23日早上,一辆粤R号牌大货车涉嫌严重超载,三水区交警大队机动中队联合交通执法人员在白坭镇白金大道路段对车辆进行拦截。经检测,该车辆核定总重31吨,实际总质量101.7吨,超出百分之五十以上。

近期,三水交警大队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10月25日上午,三水区交警大队南山中队联合交通执法支队在辖区S118线查获1台赣C号牌“百吨王”超载大货车。经核实,该车实际总重105.6吨,超出核定总重31吨百分之五十以上,并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百吨王”

有何危害

一、增加轮胎压力,易爆胎!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

二、 导致制动失灵,引发侧翻!

货车超载后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极易发生侧翻。

三、 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

超载会使车辆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

法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处五百元罚款,记一分;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二千元罚款,记三分;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二千元罚款,记六分。

来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静,通讯员三宣)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燕文
审校:朱静仪、宋扬、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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