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重拳出击,严查大吨小标|安全生产在一线

近日,勒流市监所
开展“大吨小标”起重机械
整治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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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作业运行复杂、危险性高,根据《特种设备目录》规定,起重机械的范围是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吨的起重机。因此,部分企业为逃避监管,把原来大于3吨的起重机虚标为低于3吨(即“大吨小标”),但往往起吊的货物超过3吨,存在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此,勒流市监所从年初开始,把排查整治“大吨小标”起重机械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两家企业存在疑似“大吨小标”情况,起重机械横梁上均利用张贴“2.8T”的标识来逃避执法监管,但起重机械的吊钩或铭牌却有“5T”的标识,涉案起重机械5台。顺德特检院立即对可能存在“大吨小标”情况的起重机实际起重量进行严谨细致的检测核查。执法人员结合核查结果开展执法行动,对相关违法的5台起重机械全部进行查封,并开具执法文书。


行动中,执法人员教育当事人,必须深刻认识到“大吨小标”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以及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的危险性,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接受行政处理。




“大吨小标”起重机械违法行为十分隐蔽,开展执法行动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配合,执法工作相对困难。今年以来,勒流市监所对该类型违法行为加大巡查力度,联合顺德特检院共开展了相关执法行动6次,查封违法起重机械11台,立案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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