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医保办理指引→

昨日(11月2日)发布
南海区2024年度居民医保申报后
不少街坊都在关心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狮山如何进行办理
详看以下指引
↓↓
一、截止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二、缴费时间
2023年12月
三、参保对象
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狮山镇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狮山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四、参保办法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补贴条件最终以文件为准。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狮山镇指定行政服务中心(详见下表)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具体材料如下:
1. 《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2. 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 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五、缴费标准

六、狮山镇申报地点(本年度小塘和大圃行政服务中心不再受理此业务)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为减少您的办理时间,加快办理速度,请办理群众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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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狮山分局、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
审核:麦思颖、李德峰、王子汉、孔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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