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空窗期”
公积金断缴会有什么影响呢?
个人有没有必要自己缴存公积金?
快来看看吧!

如果你想申请公积金贷款,除满足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外,还需满足缴存年限条件,即:
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市政府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或符合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如果已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不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详情,请查看:
https://fs12345.foshan.gov.cn/net_knowledge/#/knowledgeContent?code=BFS00000486
如果你正在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
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职工成功获得贷款后,若职工离职后有转入单位为其缴存,则单位继续为职工缴存即可,若没有单位汇缴,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
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也必须继续缴存,外市借款人每年12月31日前须主动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如借款人未能依时提交,则视作属于“长期欠缴”情况,借款人应及时结清贷款;在借款人结清贷款前,其所欠贷款的利率暂调整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商业贷款基准利率。
如何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继续往下看吧!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不受聘于任何单位,自我管理的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转移、封存和调整,均与在岗职工一样的制度和规定。
(一)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必须同时办理委托扣缴)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3.《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
4.本人的银行账户。
(二)同城转移(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同时办理委托扣缴)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3.《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
4.本人的银行账户。
(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必须同时终止委托扣缴)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3.《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用于解除委托扣缴)。
(四)年度缴存调整(以往未办理委托扣缴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同时办理委托扣缴)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3.《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原未办理委托扣缴的须提供);
4.本人的银行账户(原未办理委托扣缴的须提供)。
(五)补缴未缴月份住房公积金
情形一:灵活就业人员在异地缴存,或在同城的其他单位缴存,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以往未缴月份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补差额)》(一式二份);
3.书面情况说明(该说明无固定格式,说明具体办理事项并签名确认)。
情形二:除情形一外的其他情况,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新增、缴存调整等业务办理,补缴以往未缴月份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3.《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原未办理委托扣缴的须提供);
4.本人的银行账户(原未办理委托扣缴的须提供)。
1、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3、每月的24日前(含24日)。
(一)线上办理
1.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未在佛山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点击登录页面底部的“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栏目申报。
查询途径: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归集(缴存)”→“开设·转移·封存·调整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及申报情况。
2.同城转移(申报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栏目申报。
查询途径: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归集(缴存)”→“开设·转移·封存·调整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及申报情况。
3.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账户封存申请”栏目申报。
查询途径: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归集(缴存)”→“开设·转移·封存·调整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及申报情况。
4.年度缴存调整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汇缴调整”栏目申报。
查询途径: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归集(缴存)”→“开设·转移·封存·调整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及申报情况。
5.补缴未缴月份住房公积金
情形二申报流程:
(1)在佛山市从未开设个人账户:通过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从应补缴月份起开始申报。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点击登录页面底部的“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栏目申报。
(2)在佛山市存在个人账户,目前为封存状态:通过办理同城转移,从应补缴月份起开始申报。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栏目申报。
(3)在佛山市存在个人账户,并正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通过办理汇缴调整,从应补缴月份起开始申报。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汇缴调整”栏目申报。
情形二查询途径: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归集(缴存)”→“开设·转移·封存·调整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及申报情况。
提醒:补缴未缴月份住房公积金情形一的补缴情况暂只能通过线下办理。
(二)线下办理(该业务可五区通办)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预约途径:办事人可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中的“办事预约”栏目,提前预约办事大厅和办理时间。2020年4月7日起,管理中心各业务办事大厅只受理预约的业务,未网上预约的将不予受理。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手续须知带齐业务所需资料原件至预约的办事大厅。
(一)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以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登录申报前,可先了解网厅操作指引,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详见链接:http://fsgjj.foshan.gov.cn/bszn/wsczzy/content/post_5164602.html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所有相关业务都须由其本人办理,不可委托他人办理。
(三)委托扣缴在途期间不允许变更和解除委托扣缴协议,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如需变更和解除委托扣缴协议,需在非委托扣缴在途期间(扣缴期间)申报。
(四)委托扣缴的银行账号须提供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在广东省内开设的以下银行账号: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顺德农商行。
(五)办理封存业务的,请确认个人账户已缴至应缴月份后再办理。
(六)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业务的,调整的起始时间从每年7月份开始,在一个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设立账户或申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在当年度不能申报调整。
(七)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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