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取消市贸促会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新企业声明提交流程指引看这里!
关于取消贸促会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通知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经贸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工作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11月1日起,佛山市贸促会取消原产地企业注册备案事项,新企业申请办理贸促会原产地证书应提交《声明》(提交流程见附件1),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于已经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延用“两证合一”注册方式不变。企业可直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中国贸促会原产地证网上签证系统,申办原产地证书,不必提交《声明》。
二、对于未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在贸促会进行过原产地企业注册备案的企业,申办原产地证书前应向佛山市贸促会提交完整准确填写的《声明》(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即可申办贸促会原产地证书。
佛山市贸促会出证认证部业务咨询:
0757-82510530,fsmch2@163.com
附件1
贸促会原产地企业声明提交流程
一、企业声明下载

企业进入中国贸促会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企业端后,应立即补全企业海关编码、手签员信息、上传企业电子印章及手签员电子签名。在相关信息完善后,方可在线进行商品备案及原产地证书申报。
附件2: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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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贸促会
编辑:佛山市贸促会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