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 请尽快完成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佛山民政 2023-11-01 18:39

根据《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佛山市2023年“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内容,我市将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集中登记审核时间

2023年10月-11月

二、登记对象
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具有佛山市户籍或者在佛山市有工作单位,并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含通过2023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但未登记过的社会工作者。

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完成上次登记期满三年,且社工继续教育时数符合要求(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小时)的社会工作者。

三、登记流程
1.注册社工账户

未在系统中注册的社会工作者进入“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hgz.mca.gov.cn/)进行社工账户注册。

2.开展社工登记

(1)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

社会工作者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可进行个人“首次登记”。

(2)社会工作者再登记

社会工作者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核实后,方可申请再登记。社工继续教育分为线上继续教育和线下继续教育,线上继续教育学时是社工通过中国社会工作网主页继续教育模块观看网络视频的形式获得;线下继续教育学时是社工参加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课程获得。线下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

3.审核发证

社会工作者提交登记信息表后,各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市民政局进行终审。通过终审并显示登记状态为已出证时,社会工作者可在个人信息下方点击查看并下载社工电子登记证书。

四、其他信息

1.为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完成,请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乡镇(街道)社工站通过系统注册个人或机构账号,填报完善基础信息,同时加强系统应用。

2.市直相关单位详细信息咨询电话:83280610,联系人:陈女士

五、附件

1.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操作手册

2.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社会工作者操作手册

3.社工站操作手册(社工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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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

编辑 | 佛山民政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