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此类“积分兑换”短信的套路往往是“广撒网”——商家向海量人群发送带有链接的短信,利用消费者不忍积分过期的心理,诱导其购买劣质品。

一位消费者日前收到的“积分兑换”短信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23年元旦前后陆续接到消费者反馈有关经营者利用积分到期催办兑换相应商品或服务涉嫌误导消费的行为,并发布了警示提示。
郑州的陈女士收到一条短信,称其有积分将在月底到期,点击链接进入商城即可兑换。陈女士误以为是移动运营商的积分兑换活动,于是用数千积分并花数百元,“换购”了一款扫地机器人。
打开陈女士提供的短信链接,记者发现一个名为“淘品优选”的网站。这个网站为淘品优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所有。记者注意到,该网站在线商场里物品均以积分加现金的方式销售,在未登录情况下即显示有近万分余额。目前,该网站已无法打开。

淘品优选、淘品严选并不是孤例。日前,有数位消费者表示,收到一家来自“严品搭档”的积分到期提醒,使用这些积分及现金购买商品后,收到的都是假冒伪劣产品或实际价值远低于售价的商品。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分别向记者回应,这些消费者反映的兑换网站均与其无关。
“中国移动官方网站均以10086.cn结尾,其中https://jf.10086.cn为中国移动积分商城官方网站,请客户注意识别,切勿通过仿冒网站兑换商品。”中国移动集团介绍,移动自有的积分兑换类业务,由10658开头的服务代码发送;1068/1069开头的短信为短信息服务经营企业向工信部申请、并为其他集团客户提供消息类服务的号码。
专家认为,虚假的积分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实质上是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手段诱导他人与之交易,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相关规定。
一些消费者表示,想投诉时发现企业已经注销。“注销也不能免除公司承担的责任。”郑志峰表示,在法人主体资格已经注销的情况下,仍然以法人的名义继续销售劣质产品,不仅是违约行为,更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从刑法角度出发,行为人可能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