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街坊散步捡到白鸟,一查竟是“国宝”!| 政务聚焦
南海丹灶 2023-10-30 20:00

本期政务聚焦

1.丹灶街坊散步捡到白鸟,一查竟是“国宝”!

2.已处罚279宗!丹灶房东们请做好居登记报送这件

丹灶街坊散步捡到“国宝”

警察同志,我在路边捡到一只鸟,“身份”好像不一般,而且它的翅膀受伤了。

日前,热心市民赵女士在朋友的陪伴下,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只白色羽毛的鸟,来到了丹灶派出所。只见这只尖嘴长脚白鸟的体型,比普通的鸽子大一圈,嘴部呈黑色且细长,正安静地躺在赵女士的怀里。

原来,当天晚上,赵女士和三名朋友在丹灶一河堤边散步时,发现了这只全身长着白色羽毛,长腿、尖嘴的鸟,正“乖乖”地待在河边。四人好奇走近一看,才发现这鸟耷拉着一对翅膀,疑似受伤。通过查询,四人发现此鸟长相不似普通的鸟类,不敢随意处置,于是决定向民警求助。

“你们放心,我们会联系相关部门对它作进一步救护。”丹灶派出所辅警何泽昭小心接过小鸟,并找来纸箱将其妥善安置。经查询,民警发现该鸟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但由于天色已晚,民警决定让这位特殊的“来客”“留宿”一晚,并对其细心看护。

第二日早上,民警便联系丹灶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前来对鸟儿进行救护。经工作人员辨认,确定这只白鸟为白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白鹭被工作人员带走,并接受专业救治。工作人员表示,待白鹭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国家保护动物都是大自然的珍宝,保护它们,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正常生存状态下的野生动物,应与之保持必要的距离。如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不要自行处理,更不能非法售卖,应在第一时间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妥善处置、科学救助。

已处罚279宗!

丹灶房东们请做好这件事

各位“包租公”“包租婆”睇过来!

作为一个出租屋房东/管理者

你以为只要坐着收房租就OK了吗?

NO!NO!NO!

因为

未按时报送或告知居住登记=被处罚

应安装但未安装视频门禁的出租屋=被处罚

佛山市于2021年出台《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为加强非户籍人口服务管理,强化居住信息登记,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今年以来,丹灶镇综治办持续联合丹灶派出所定期开展居住场所入户登记工作,对不配合报送非户籍人口信息的居所报送人进行处罚。

据统计,自2023年1月至今累计出动巡查人员5072人次,累计核查出租屋6336栋,累计核实非户籍人口7.5万余人,入户方式派发宣传单张约2万份。自年初至今,丹灶镇共处罚案件279宗,处罚人员279人,其中10月上旬共处罚案件12宗,处罚人员12人

在排查登记的过程中,网格员以面对面宣传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近段时间受处罚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抓好非户籍人口登记工作。

法律科普

根据《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1.非户籍人口居住佛山应当登记和报备

根据《条例》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口应当向居所报送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居所报送人应当在非本市户籍人口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分别在非本市户籍人口入住和搬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其居住信息。

2.不按规定登记和管理将面临罚款

第二十二条 非本市户籍人口未按照规定向居所报送人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非本市户籍人口向居所报送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居所报送人违反规定未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居所为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房屋,居所报送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承租人居住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未按照规定报送与承租人同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报送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八条 居所报送人未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

3.这些居所应安装门禁、视频

根据《条例》第十八条,居所报送人应当在下列居所的公共出入口、主要通道等公共区域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

(一)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的房屋;

(二)居住人数三十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宿舍;

(三)居住人数三十人以上的出租房屋。

出租屋房东/管理人是平安出租屋建设第一责任人,务必严格落实如实登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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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丹灶派出所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杜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