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可以吃蛇了”?官方最新回应!

近日,有自媒体谣传
“自3月1日起,可以吃蛇了”
也有多个自媒体推介加工销售
以蛇为食材的菜肴
引发一些餐饮企业和市民的关注
纷纷致电保护部门咨询:
到底蛇能不能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提醒
蛇类是不可以食用的!
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试法!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种类繁多,除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野生动物人工种群外,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均属于禁止食用范围。
常见的包括滑鼠蛇(水律蛇)、灰鼠蛇(榕蛇)、眼镜蛇(饭铲头);果子狸、野猪、竹鼠、猪獾、黄麂(黄猄)等兽类;麻雀(各类小型林鸟去毛后以麻雀之名售卖)、斑鸠、禾花雀(黄胸鹀)、水鸡(黑水鸡、白胸苦恶鸟等)、猛禽(猫头鹰、老鹰等)、鹭鸟(白鹭、夜鹭等)等鸟类。

非法食用、非法购买
都可能面临加倍罚款

每位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积极支持和参与到打击食用野生动物行动中来:


梦里水乡编辑部
来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杜婉容
校对:蔡彦栩
审校:郭璀、廖玟婷、吴碧霞、杨洁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