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公开承诺服务事项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公开承诺服务事项
为进一步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树立好、维护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良好社会形象,根据《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作出公开承诺如下:
一、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双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立足检察办案,依法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以检察融合履职促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三、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作用,及时接收未成年人刑事申诉、控告和司法救助线索,做到优先、及时处理和答复。
四、以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契机,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联系电话:0757-82063445(市检察院)
监督电话:0757-83281135(团市委)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
▌来源: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点赞”和“在看”,传播法治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