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品质大塘 2023-10-18 18:36

      明确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形式、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培训从重处罚……近日,由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让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


      什么样的校外培训会受到处罚?如何处罚?谁来处罚?对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办法一一立规定则。根据《办法》,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等违规行为将被重罚。


     《办法》还明确了“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形式,其中包括: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办法》明确,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在佛山市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负责人梁志敏看来,《办法》出台,是校外培训领域的第一部部门性规章,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对于通过法治方式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具有划时代意义,使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权益给予保护,都建立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将使得培训机构和执法部门更加清晰办学边界、责任和权力、后果。“接下来,我们也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要求,重点从‘规范管理’和‘依法治理违规培训行为’”两大方面着手,在坚决整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同时继续完善、细化我市对校外培训的政策,持续巩固‘双剑’成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梁志敏说。


     据介绍,今年,佛山市教育局坚持把学科类隐形变异治理工作当作重点工作开展,并联合科技、文广旅体、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开展“平安消费”“监管护苗”等多项治理行动,截至2023年9月底,全市累计出动人员7121人次,检查7058家次机构,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实施行政处罚4单,合计罚款366152.85元,并通过“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全社会通报曝光。


     与此同时,市教育局也提醒家长,理性看待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报班。确需报课的,缴费前,主动选择资质齐备、信息完整的培训机构;缴费时,不缴纳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总额不超5000元的费用,主动要求签订规范培训合同、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发票并妥善保管好。如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欢迎拨打0757-12345进行投诉。


来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三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