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共修改11条,增加2条,修改后13条): (1)优化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2)确立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原则 (3)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镇街、功能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发挥工会监督作用 (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体系建设 (6)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 (7)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共修改5条,删除3条,增加8条,修改后共13条): (1)转变监管模式 (2)丰富监管手段 (3)整合监管力量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修改1条,删除5条,增加5条,修改后共6条): (1)增设法律 (2)明确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3)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修改2条,修改后共2条): (1)术语界定 (2)施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