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不是“任意门”!避免“开门杀”,你做对了吗?

停车、开门、下车


“开门杀 ”即车上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造成碰撞,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



1、在因开车门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伤者还有可能因为临近车道的车辆避让不及,造成二次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尽量选择路外停车场停放车辆,如需停在路内停车位,要顺向有序停放,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杜绝占用行车道违法停车。
特别提醒后排乘客,下车前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车辆右侧下车。
驾驶人从左侧开门,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如果开车门发现情况应立即关车门。

提醒各位司机
多份细心少份疏忽
开车门
并不是简单的推拉动作
请大家小心为上
不要“开门惹祸”!

审核 | 杨剑锋、黄昕佩、廖鼎
来源|佛山交警、深圳交警、盐城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