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生态环境部门大力开展涉VOCs行业企业规范化治理工作,加强对涉VOCs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今年9月,南庄镇已对涉VOCs企业立案6宗,占2023年度立案总数的33.3%,其中比较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例是涉VOCs工序未密闭作业、未采取防治措施。

某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被查处。
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常温常压下能够挥发到大气中的有机化合物,包括苯、甲苯、二甲苯、酚类、甲醛、乙醛等物质。VOCs不仅本身具有毒性和致癌性,而且在大气中会与氮氧化物等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等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较常见的生产工序如喷涂(喷漆)、调漆、印刷、注塑等,都会产生VOCs。
今年5月,南庄镇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到佛山市某家具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未对调漆房采取密闭措施,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南庄镇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结合《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有关规定,考虑到企业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公开承诺道歉等情节,最终对该企业处以9万元的罚款。

南庄镇生态环境部门帮扶指导企业开展规范化治理。
目前南庄镇的VOCs排放大户集中在家具、印刷、塑料薄膜、机械加工、汽修等行业企业。今年以来,南庄镇生态环境部门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涉VOCs行业企业规范化治理工作,加大对涉VOCs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会同第三方技术单位对企业进行全面“体检”,让企业明确整改方向,少走弯路。
广大企业应当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南庄监督管理所、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