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海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
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55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不少于44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不多于110名。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南海区,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由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发放。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1.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并征求本人意见。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明确告知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负责解释。若有意愿参选南海区人民陪审员,希望有机会依法参加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活动,请扫下面二维码完善资料,并于工作日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下方二维码完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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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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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佛山新闻网 王彬缨
审校:周月明、何婉丹、吴碧霞、杨洁怡、郑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