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遇到纠纷怎么办?
找人民调解呀!

那什么是人民调解呢?
人民调解可以处理哪些纠纷呢?
......
一起来了解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受理范围: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各种纠纷。
不得受理的纠纷:
(一)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
(二)国家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处理或者受理,且未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的纠纷。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司法确认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效力等同于法院终审判决的效力,无须经过诉讼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案例:2022年8月,经排查发现,我镇辖区内的某企业存在无法如期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多名已离职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镇司法所在得知相关情况后多次与法庭、人社部门以及企业方进行沟通协商,确定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解决方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21宗,司法确认21件,帮助企业离职员工顺利拿回被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合计金额高达62.27万元。


▲上图为人民法庭、镇司法所联合开展“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的现场照片。

芦苞镇人民调解工作亮点及成效
芦苞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对调解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
一是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的工作原则,辖区内各调委会落实矛盾纠纷日常排查,重点领域实行集中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2023年以来,我镇各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20次,调解纠纷131件,成功13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24%。


▲上图为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现场照片。
二是夯实调解基本功,抓牢培训促提升。以季度为周期,邀请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通过讲座、座谈等形式为我镇调解员开展常态化人民调解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人民调解相关知识,人民调解技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真实案例讲解等内容。通过一次次的调解培训,进一步提升我镇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业务水平,更好地为辖区内群众提供优质的人民调解服务。今年以来,我镇累计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3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30人次。

▲上图为芦苞镇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三水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的现场照片。

▲上图为调解员在旁听庭审后参加案后研讨会的现场照片。
三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祠堂+乡贤+调解”新模式。强化人民调解与传统法治文化相融合,深挖独树岗村传统孝善文化、乡贤文化以及本地资源,打造“祠堂+乡贤+调解”模式。2023年5月三水区司法局联合芦苞司法所及相关部门、社会力量,结合“枫桥经验”在三水——人民调解开放日暨“孝善共传承 法治进乡村”普法集市活动,以芦苞镇独树岗村蔡氏大宗祠为载体,揭牌成立乡贤调解工作室。自2023年5月乡贤调解工作室揭牌成立以来,乡贤调解员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已达13件,赢得村民口碑,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上图为独树岗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的现场照片。

▲上图为乡贤调解员代表蔡镜华在蔡氏大宗祠乡贤馆为参观人员解说的现场照片。
乡贤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案例
2023年6月,我镇辖区内发生一起涉及四方当事人的损害赔偿纠纷。某村村民蔡某今年要建新房,经他人介绍,蔡某找到林某作为工程总承包人,而林某将房屋外墙装修分包给陈某,陈某又找来梁某帮工。施工过程中,梁某不慎从脚手架摔下导致头部受伤。针对医疗费问题,涉事几方协商不成。乡贤调解员得知情况后,积极联系多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上报案情。随即法庭法官、村委会、司法所工作人员、驻村法律顾问、乡贤调解员等组成了专案调解小组介入到案件调解中。现场,调解小组将“法理情”有机融合,解释了法律关系和理清各方责任,乡贤调解员蔡镜华更是重点从“情”字入手,秉承“以和为贵、伤者为大”的原则,强调事件若拖下去只会使伤者情况恶化,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并苦口婆心地劝说:“作为房主和承包方对事故都负有责任,大家是乡亲,何必因为一次纠纷"面咗咗"(闹不愉快)。”在亲切的乡音中,引导各方友好协商,分清事情轻重,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最终,各方就梁某的后续治疗费用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梁某、蔡某等人均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上图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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