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印发的《佛山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解读
佛山应急管理 2023-10-07 22:21

新印发的《佛山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3年9月27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现将《管理办法》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起草背景

01
进一步规范指导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拟稿《管理办法》是规范佛山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的现实需要,也是更好地总结监管经验、提高管理能力的迫切需要,为佛山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02
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政府为提高监管效能近年来加大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购买力度,企业安全意识增强也对安全服务提出高要求。在服务数量剧增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确保机构专家到企业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切实提出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对机构监管工作是很大的挑战。

03
继续提升监管效能

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机构种类多,业务专业性强。市应急管理局各业务科室、区镇(街)应急管理部门、各类企业都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购买多种形式的专业服务,除了传统的标准化、危化安全评价、培训等专业服务,专业服务类型也扩展到应急救援、隐患排查、全员培训等安全监管领域,全方位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随之而来的挑战是项目众多且专业性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业务归口科室如何实现有效规范监管。

为此我局结合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草拟《管理办法》,力图从制度建设着手,理顺监管职责,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通过执业告知、从业规范、监督管理三大抓手,对机构监管形成合力。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五章三十四条,六个附件。五个章节分别为总则、执业告知、从业规范、监督管理、附则。明确了机构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规范了服务机构执业告知要求,提出了服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规范,阐述了应急管理部门对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方法,建立佛山市服务机构信用信息体系,信用信息分为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并对不良信息记录、警示约谈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进行了详细要求。

新印发的《管理办法》与

原《管理办法》之间的区别

1
明确服务机构的类型,包含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执业资质的许可类和非许可类服务机构。
2

明确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定义,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在服务机构,在本机构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劳务)合同为主,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活动的人员。

3

明确对服务机构监管的规范化要求,通过执业告知、从业规范、监督管理三大抓手合力监管。

4

明确服务机构执业规范要求,实行执业告知制度包含“书面登记”和“网上登记”;其中,省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认定资质的服务机构在我市执业的,可自愿到市应急管理局办理执业告知手续,书面登记或网上登记均可。佛山市范围内认定资质并在本市开展业务的服务机构,必须同时进行书面登记和网上登记。

5

明确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公众可以举报。

6

明确从业人员法定劳动关系,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以本机构为其购买的社保为准。

7

明确服务机构执业规范相关要求,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对服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应当依法与委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同;建立安全服务机构管理内部培训工作会议制度,同时整理好培训台账资料,及时归档备查。

8

明确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过程保留工作凭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控制,同时技术人员在进行现场勘查、采样等活动时,应当保留影像资料和现场签字图片附在报告上,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9

明确规范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压价,故意抬价,扰乱市场秩序。

10

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服务机构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11

明确建立佛山市服务机构信用信息体系,信用信息分为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及不良信息记录期限和根据情形依法依规处罚。

12

明确对服务机构实行记不良信息措施;警告和诫勉约谈,视情况通报的措施;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将其列入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监督管理。

13

明确服务机构承担的责任后果,经调查认定服务机构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14

明确对信用良好的服务机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引导和鼓励企业优先选择其作为技术服务单位。

15

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规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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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安全生产基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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