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近年来,佛山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国家治理的独特效能,着力聚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谋共识:
深化“府检联动” 凝聚固废整治合力
强队建:
发挥“头雁”效应 激发“群雁”齐飞
“创新增加‘小箱进大箱’模式,切实提高全市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安全和质效。”在办理监督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48小时内及时收运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市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案,两级院成立专案组,市检察院统筹部署开展办案活动,各区检察院开展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以一体化办案方式办理此案件。
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既挂帅又出征。通过实施重大疑难案件领导领办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齐飞,同时培育打造精品典型案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深走实。


▲监督医疗废物及时收运案助力建设智能收运箱及全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大数据监控指挥平台
由佛山市高明区检察院办理的陆某某等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一周年典型案例,高明区检察院获评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突出集体荣誉。


▲陆某某案检察官现场调查
善作为:
依法能动履职 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处置前部分二次铝灰
“二次铝灰含有氟化盐、氯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潮湿的环境下容易发生水解反应,释放出有害气体污染大气。”推动危废处置刻不容缓,为有效防止二次污染发生,佛山市高明区检察院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过程中,积极发挥能动作用,推动部分侵权责任人在诉前主动赔偿环境修复费用,助力职能部门使用已赔偿到位的修复资金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这是佛山检察顺应环境保护新需求,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的一个缩影。
新征程:
加“数”拓“圈” 赋能固废治理升级


▲倾倒堆填建筑垃圾案整改前

▲倾倒堆填建筑垃圾案整改后
这正是佛山检察把握数字化建设大势、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落地落实的生动实践,通过向科技要生产力,降低法律监督成本,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固体废物治理,不仅需要科技赋能,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合力推进,持续拓展公益诉讼检察“朋友圈”。
下一步,佛山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忠实履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聚焦固体废物防治等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打攻坚战、持久战,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环境之美,为绿美佛山生态建设、为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佛山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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