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检察机关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佛山检察 2023-09-25 19:24

根据《佛山市检察机关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核对象

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面试对象(详见附件1)。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8日-9日,9:00-12:00,14:00-17:00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北门)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禅城区忠信路13号(案件管理中心大堂)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南路11号(15楼会议室)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水路1号(正门)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平街33号(案件管理大厅)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5号(正门)

(三)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要求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考生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工作经验证明等);

7.考生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延迟至考察阶段提供);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并提交复印件。

(四)递补资格审查

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需递补面试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不上则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五)其他要求

1.请考生本人持上述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

2.资格审查原则上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考生本人无法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经所报考单位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系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经委托人签名授权),并主动说明与考生关系,按要求提供考生所有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3.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有缺漏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4:00。考生须在开考前45分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东门)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禅城区忠信路13号(正门)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南路11号(四楼大会议室)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水路1号(正门)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平街33号(案件管理大厅)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5号(正门)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命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最后1分钟设时间提醒,时间到必须结束答题。考生须根据考官的提问进行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问题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三、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面试考试有序进行,请考生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面试考生须知》及《考生面试流程图》。

(二)考生须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特此声明。

咨询电话: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0757-82063522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0757-83281233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0757-86296523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0757-22813105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0757-88289771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0757-87776530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45分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考场报到,未按时报到的,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等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四、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到对应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候考的考生因个人原因需中途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官同意后按弃考处理,由工作人员带离考场。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过程中,考生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如有违反,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但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到侯分室等候面试成绩公布。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提出加分、查分、复试等无理要求。

七、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面试流程图

考生报到

(13:15前)

身份核验

按工作人员指引进入候考室等候

抽签

候考

面试

(14:00开始)

候分

离开考场

附件:佛山市检察机关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25日  

▌来源:市检察院政治部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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