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张槎全面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
张槎微新闻 2023-09-01 00:00

为坚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张槎街道安委会于8月28日印发《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方案》,在全街道全面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底,围绕企业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的要求,针对下列问题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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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人员未持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未建立高处作业票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作业;

3.作业人员未落实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

4.作业现场未按要求搭设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设施或水平生命线装置;

5.未安排监护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确认、监护、通信联络等工作。

各企业要按照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在 9 月中上旬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在各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和骨干人员对重点企业开展重点抽查,督促指导企业查漏补缺,确保高处作业“五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到位。街道安委办、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高处坠落频发的重点村(居)、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督导

方案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

高度重视,科学部署。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方案,提出改进的措施办法,狠抓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广泛宣讲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督促企业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提高作业人员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紧抓主体,严格执法。紧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从重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完成闭环整改。

密切沟通,强化报送。认真总结防控工作的做法和成果,建立完善高处作业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将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工作情况纳入每月安全生产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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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面必须措施齐全、可靠。高处作业区和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和沟道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荷载的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使用临时物体(箱子、桶、板等)作为补充台架。更换绝缘子串时,要有防导、地线脱落的后备保护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米至1.2米,下杆离地面高度为50厘米至60厘米;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也可在栏杆下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或不低于40厘米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攀登,也不得随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结构施工自第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米时,应设双层防护棚。

7.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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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作业,遇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1.现场高处作业必须按照要求编制专项方案,一般高处作业要编制针对性、指导性强的专项方案,且方案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审批。作业开始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检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确认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登高作业前应确认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

3.高处作业防护器材组合必须完整。在大间隔部位或杆塔头部水平转移时,应使用水平绳或增设临时扶手;垂直转移时应使用速差自控器或安全自锁器。高塔作业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及安全自锁器。作业活动范围较大(当使用3米以上后备绳)时,应使用速差自控器。220kV及以上线路杆塔宜设置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杆塔的防坠安全保护装置。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或坠落相对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登高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其外观、基本性能、检验标签等进行检查;登高前应检查登高设施是否牢靠;上杆塔前,应先检查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在不坚固的结构上作业前,应先做好防结构失去稳定、人员滑落等安全措施。

安全带(绳)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安全带(绳)和保护绳应分系在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绳)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禁止将安全带(绳)系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避雷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砍剪树木时,安全带不得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

4.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软底防滑鞋,腰系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均应及时清理,清理时禁止抛掷。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作业人员不得依靠瓷柱作为支持物。上下构架必须使用工作梯。杆塔上有人时严禁调整拉线、突然剪断导(地)线等危及杆身稳定的相关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特殊高处作业(如高塔作业等)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高处作业人员转位时不得失去防护。在杆塔高空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人员转位时,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且不得失去后备保护绳的保护。进入杆塔横担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并须先将后备保护绳系在主杆或牢固构件上;下瓷瓶串时,安全绳应拴在横担主材上,安全带和安全绳或速差自控器不得同时使用;安装间隔棒时,安全带应系在一根子导线上。

5.登高过程全程监护。上下杆塔应沿脚钉或爬梯攀登,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严禁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沿脚手架立杆或栏杆等攀爬;攀登无爬梯或无脚钉钢筋混凝土电杆必须使用登杆工具,多人上下同一杆塔时应逐个进行;使用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并采取防滑限高措施;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

6.遇六级以上大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或重新设置。在冰雪、霜冻、雨雾天气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和防寒防冻措施。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从事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

7.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施工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消除;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8.严禁非载人机械(如物料提升机、卷扬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载人从事高处作业。严禁人员乘坐无吊篮的起重车进行高处作业。乘坐有吊篮的起重车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关好出入门,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起重车车体应有可靠接地措施,并设专人指挥和监护;用汽车吊(斗臂车)悬挂吊篮不得上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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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防护用品

事实证明,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按规定架设安全网,可以有效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因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又被称为建筑施工领域的防护“三宝”。

一、安全帽

可防止或减轻人的头部受到外力伤害。

1.要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帽。

2.戴安全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的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更换。

3.戴上安全帽后,要调整好帽箍,系好帽带。

二、安全带

可预防高处作业人员坠落。

1.选用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其使用有效期内,严禁打结、续接使用。

2.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3.在2米及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4.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三、安全网

可防止人、物坠落或避免、减轻物体打击伤害。

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

2.安全网若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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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张槎街道应急办
编辑 | 张槎微新闻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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