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引以为戒!云东海某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查处
云东海发布 2023-08-30 18:33

7月27日,云东海应急办执法人员到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涉嫌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 第 10号)第十一条第(十)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十)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的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开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三云)应急现决〔2023〕7 号,责令该公司在安全状态下立即暂时停产停业整顿。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粉尘涉爆企业应当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定并严格落实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粉尘清理制度,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周期、清理方式和责任人员,并在相关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定期清理粉尘并如实记录,确保可能积尘的粉尘作业区域和设备设施全面及时规范清理。粉尘作业区域应当保证每班清理。”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二十九条:“粉尘涉爆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同时构成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由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结合 2023年7月18日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佛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裁量幅度,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来源:云东海街道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黄敏玲

审校:云东海街道宣文旅办、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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