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到现在,依然有驾驶人
忽视了自己的“头等大事”
01
正确佩戴头盔
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可降低60%—70%
近日,贺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载一名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乘客,经过佛山市南海区和顺某村路口时,因闯红灯,与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贺某及其搭乘的乘客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时,摩托车乘客由于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而摩托车驾驶人贺某虽“佩戴了”头盔,但没有按要求系好下颚带,因此在碰撞的一刹那,头盔因惯性飞了出去,导致贺某头部受伤。而事故另一方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由于正确佩戴了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头部在事故中得到有效保护,没有受伤。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中,贺某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驶入道路时,没有按照规定通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一位神经外科医生告诉记者,根据他多年的临床经验,交通事故中伤者头部严重损伤常有生命危险,即使抢救成功,后期的恢复对医生和伤者来说也颇具挑战。“如果有40%的伤者可能失去生命,那么在60%的幸存者中,恢复得比较好的可能只有10%到20%。病人往往会留下一定的残疾,甚至陷入植物人状态。”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保护头部,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到70%。
02
头盔质量不过关
驾驶员无法得到充分保护


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较差;
佩戴装置的强度不足,易致头盔脱离;
头盔耐穿透性较差,易被尖锐物体刺穿;
头盔刚度不足,整体抗压力较差等。
03
提出具体要求
为有效保障百姓出行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头盔的外形和内在性能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外观有天蓝色底纹和黑色字母B及反光标识

按照形状,头盔又分为全盔、3/4半盔和1/2半盔。全盔能够包裹住整个下巴部分,如果骑乘速度较快,应佩戴完整防护的全盔;3/4半盔缺少下巴部位,但对耳朵部位仍有一定防护;1/2半盔主要是针对头部和后脑勺部位的防护。
★头盔分为特小、小、中、大和特大五种规格
简单来说,头盔外表面相对光滑的、没有硬质突出物的,安全性相对更高一些。工程师对此解释:“如果头盔和路面的摩擦力非常大,脖子受到的力也会非常大,从而产生拉扯伤。同样道理,剪切力是指头盔的外壳有突出物以后与道路表面的凹坑形成拉扯,也会形成拉扯伤。”
★新国标对头盔护目镜有专门要求

头盔质量好坏
与人身安全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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