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违法行为或情形,不允许通过网上在线处理?


车辆的纸质检验标志丢失,需要补办吗?能否直接用电子凭证代替?
无须补办。
车辆的纸质检验标志丢失,无须办理补领检验标志纸质凭证,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在线申领】
“交管12123”APP→ 绑定机动车→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填写材料在线办理)。

【查看/出示】
“交管12123”APP首页 → 机动车 → 我的机动车 →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即可查看/出示)。


1、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处理。
2、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
3、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驾驶人用户,不允许处理。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APP进行网上处理?
1、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
2、可以处理处警告或200元以下,记分为9分(含)以下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
3、非本人已备案的机动车允许处理不记分或备案时间之后发生的有记分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

驾驶人可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现场处理。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