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三水发布 2023-08-26 14:39


关于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食用盐经营单位:

为切实维护食用盐价格秩序,保障市场食用盐供应,现对我区各食用盐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稳定价格水平。


二、不得借突发事件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除生产自用外,各经营单位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食用盐。


五、不得违背消费者(用户)意愿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商品(服务)或在法律规定以外附带其他不合理条件,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收费。


六、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七、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八、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九、各经营者应当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三水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举报投诉。同时,请市民群众按需购买、理性消费,不信谣、不传谣。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来源:三水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健欣
审校:朱静仪、宋扬、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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