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施行
为扎实做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8月21日至25日期间,张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推动村(社区)、直属公司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会21场,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
会议详细解读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并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新阶段新任务再部署、再细化、再推动。同时邀请安全专家到场授课,指导企业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责任制度落实、隐患自查自纠等,进一步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会议指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到全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水平,助力全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一要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各单位提前对照《条例》理顺职责、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想在前、干在前、落实在前,为《条例》落实落地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落实《条例》的监管执法要求。紧密结合排查整治行动,盯紧突出问题、突出风险,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严防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力戒执法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着力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问题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隐患的发生。
三要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各项《条例》规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有效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操性强,扫除了知识盲区,极大的提升了安全生产意识。他们同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举措,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平稳、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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