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影响
部分海外及国内市场出现了抢购食盐的现象
针对广大市民的担忧
佛山市商务局提醒您
目前全市食盐供应充足且安全
请广大市民理性购买
不必囤盐!



目前,省市企三级食盐储备
达到10.8万吨
百分百覆盖全省各市县行政区域
能迅速及时响应
保障食盐充足供应

接下来,广东盐业会持续密切关注国家及广东省环保部门公布的海水水质信息,对广东海水定期进行放射性元素送检,并严密监控盐产品是否受污染的情况,保障广东盐业食盐产品的质量安全及供应安全。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为切实维护食用盐价格秩序,保障市场食用盐供应,现对我区各食用盐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稳定价格水平。
二、不得借突发事件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除生产自用外,各经营单位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食用盐。
五、不得违背消费者(用户)意愿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商品(服务)或在法律规定以外附带其他不合理条件,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收费。
六、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七、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八、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九、各经营者应当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三水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举报投诉。同时,请市民群众按需购买、理性消费,不信谣、不传谣。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保持警惕的同时不必过度担忧
凡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粤盐产品
均符合国家标准,可放心食用
请大家理性购买,不必囤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