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一企业没有定期做这件事,被罚2万元 | 以案释法
南海西樵 2023-08-24 21:06

“南海西樵”推出【以案释法】栏目,通过多个案情简介、法例解释、风险提醒等,提供丰富、实用并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介绍。敬请关注!


西樵某家具厂粉尘作业区域木粉尘未清理案

案件简介:

2023年7月10日,西樵镇应急办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家具厂的生产工艺涉及木粉尘,属于粉尘涉爆企业该家具厂粉尘作业区域木粉尘未及时全面及时规范清理的行为,已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现场未采取措施消除,已违反《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调查与处理:

结合该厂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已制定粉尘清理制度的情况、未全面及时规范清理木粉尘的情节,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家具厂作出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根据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粉尘爆炸,指可燃粉尘在受限空间内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粉尘云,在点火源作用下,形成的粉尘空气混合物快速燃烧,并引起温度压力急骤升高的化学反应。

粉尘爆炸可以连续多次爆炸,由初始点火源引起的一次爆炸气浪把沉积在设备或地面上的粉尘吹扬起来,在第一次爆炸的余火引燃下可引起第二次爆炸。二次爆炸时,粉尘浓度一般比一次爆炸时高得多,故二次爆炸威力比第一次要大得多。随着爆炸引起极大的震动,沉积在不同部位的粉尘扬起,形成多个粉尘云,从而产生连环爆炸。

因此,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积尘,是预防粉尘爆炸最基础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及时规范清理木粉尘,保障企业在安全的环境下生产作业。

西樵某玻璃公司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案

案件简介:

2023年6月7日,西樵镇应急办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玻璃公司于 2020年9月28日发布并实施《西樵某玻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该公司自2022年至2023年未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调查与处理:

结合该公司规模、从业人员数量的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决定对该玻璃公司作出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通过应急演练,一方面能检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并充实到预案中,另一方面,通过演练可以评估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救援预案,执行程序,救援行动中的缺欠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体系的反应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调作战能力。

因此,有计划、有目的的应急演练,对有效的防范事故、提高应急行动的成功率、降低事故损失和危害、及时发现并修正应急管理体制的缺欠、提升应急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应提高重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应急演练。



关注南海西樵视频号,了解更多本地资讯↓



来源 | 西樵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林婉妍
审校 | 何锦婷、杨荣燕、王明晖
声明:1、如需转载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图文,请在后台联系小编处理。2、除标注原创的图文外,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因来源不详,而无法标记来源和署名的,版权仍归原作者。3、凡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侵害到相关著作权所有人,或原作者不希望转载,请在后台联系小编,我们将予以删除。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