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完成考核周期内工作,应享有相应绩效奖金吗?



员工退休前完成考核周期内工作
公司因为员工退休未发放绩效奖金
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吗?
今天的“以案说法”告诉你!

董某在公司工作25年,多次获得优秀员工称号。2021年5月1日,董某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

同月,公司启动2021年夏季奖金考核发放工作,考核周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发放对象为在职员工,因董某在奖金发放时已退休,公司未支付董某这笔夏季奖金。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经仲裁前置后,董某诉至法院。


本案提醒用人单位,虽然用人单位享有用工自主权,但其自主制定的绩效奖金规则直接涉及劳动者领取劳动报酬的切身利益,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所制定的不合理的奖金发放制度,人民法院可根据公平、平等的原则予以调整。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编辑|佛山人社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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