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立即自查!很多高明街坊都在用
杨和发布 2023-08-15 21:00

电动自行车灵活、便捷

已成为很多市民出行代步的

重要交通工具

但你骑车戴头盔了吗?

戴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安全头盔了吗?

戴安全头盔时系好下颚带了吗?


直到现在,依然有驾驶人

忽视了自己的“头等大事”

把安全头盔当摆设

或佩戴不合格的头盔

这样做,真的
  非!常!危!险!


戴头盔不系扣等于白戴


近日,贺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载一名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乘客,经过和顺某村路口时,因闯红灯,与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贺某及其搭乘的乘客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时,摩托车乘客由于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而摩托车驾驶人贺某虽“佩戴了”头盔,但没有按要求系好下颚带,因此在碰撞的一刹那,头盔因惯性飞了出去,导致贺某头部受伤。而事故另一方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由于正确佩戴了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头部在事故中得到有效保护,没有受伤。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中,贺某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驶入道路时,没有按照规定通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戴不合规的头盔也等于没戴


无独有偶,日前,邓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和顺某大桥时,因未观察前方路况,与同方向行驶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赖某发生碰撞,造成双方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民警到达现场处置时,发现邓某面部流血不止,路面上还有血迹,其头上佩戴的头盔完全破碎,地面还有不少头盔碎片。民警随即和赶到现场的医护人员一起将其送院接受治疗。

在该起事故中,民警发现,邓某佩戴的是“三无产品”的劣质头盔,在碰撞发生时,劣质头盔没有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导致其头部受伤,幸无生命危险。而事故中的另外一方赖某,在驾车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而是把头盔挂在车上,所以在碰撞的瞬间,头盔便飞了出去,幸好赖某倒地时是臀部着地而非头部着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交警部门认定,在该起事故中,邓某由于没有确保安全驾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电动车头盔国家标准已实施


高明电动车车主注意了!
今年7月1日起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头盔
“强制性国家标准”
已经正式实施!

新标准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头盔质量好坏
与人身安全息息相关
选购方法快收藏
↓↓↓


在生活中我们使用电动车

也得保持谨慎

一起学习如何

安全使用电动车

↓↓↓


警方提醒

请广大摩电车辆驾乘人员

规范佩戴

尺寸合适、质量过关、

符合新国标的安全头盔


骑行时

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少一份心存侥幸

多一份遵守交规

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每日反诈提醒:



诈骗方式:网络购物


骗术揭秘:骗子以低价、海外代购、内部渠道为名,引诱你先付款,之后拉黑失联,或者邮寄低劣虚假商品


谨记:正规平台正规购,先验货物再确认




杨和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南海交警、广东公安、佛山交警、高明发布
编辑:佛山新闻网 严婉明

审校:夏紫莹、邵禺铭、谢婷婷、黄雁玲、李颖、何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