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
《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
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
(以下简称《方案》)
决定在广东校外培训领域
鼓励推广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提出,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要求广东全省各地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校外培训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经营模式得到显著改变,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倒闭事件大大减少,人民群众缴纳校外培训的资金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什么是先学后付?
所谓先学后付模式,指的是同时满足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了先学后付模式,以及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两个条件。除此之外,均为预收费模式。
对培训机构而言
先学后付有哪些好处呢?
《方案》提出,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免予预收费资金监管;可以自主确定合同方式,即不要求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条件具备的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减少对于资金财务的检查,各地可减少检查频次或者免予检查;优先享有典型案例和其他经验介绍资格;加强直接面向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
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邀请先学后付模式的培训机构举办者开展咨询,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先学后付模式的培训机构举办者的作用。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鼓励和支持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其他具体措施。
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得同时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两种模式。且采用其中一种模式后,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
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方面(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等)应当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

政策解读
问
出台鼓励先学后付政策的原因和背景是什么?
答
“双减”以来,各地广泛推行预收费资金监管措施。在各地推进校外培训领域实行资金监管过程中,根据各地反馈的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总体而言,广东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仅凭预收费资金监管并不足以完全解决校外培训资金安全问题。
另一方面,广东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能够有效防范化解退费纠纷和“爆雷”倒闭风险。
在此情况下,省教育厅调研了部分采用先学后付模式培训机构的经营方式、经验做法,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决定在广东校外培训领域鼓励推广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问
校外培训领域都有哪些收费模式?他们的特点分别是什么?
答
目前广东省校外培训领域有两种收费模式。一种是“先付费、后上课”的模式,这种模式也是大城市里面的培训机构主要采用的收费模式。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校外培训机构可以预收一笔大额的资金,便于后续安排教学计划,但不足之处是学生家长缴纳费用后资金监管比较困难。
另外一种是“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目前广东部分地市、县(市、区)的一些中小型培训机构采用此类模式。在粤东粤西粤北的县城,由于当地居民较为熟悉,一些培训机构采用的是“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
问
万一校外培训机构以所谓先学后付的名义,躲避监管怎么办?
答
同时满足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了先学后付模式、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坚持先学后付两个条件的才属于广东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否则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预收费的要求进行资金监管。
另外,我们规定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方面(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等)均须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陆续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各级监管部门严肃处理了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同时,我们公布了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的方式,也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向我们举报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线索(含虚假的先学后付收费线索)。
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修改建议(请一并注明修改的理由和依据):
1.发送到电子邮箱:gdxwpx@gdedu.gov.cn,邮件标题注明“先学后付模式意见反馈”;
2.纸质件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1708室(邮编510080),注明“先学后付模式意见反馈”。
先上课,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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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水乡编辑部
来源:羊城晚报、广东省教育厅
编辑:顺便在村里办了个社保业务的里水君
校对:继续努力的校对
审校:忙着入户动员拆迁的宣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