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l 广东一砂场负责人违法取水,被罚两万多元!
佛山水利 2023-08-14 21:09

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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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广东有一个一砂场负责人违法取水洗砂,被罚两万多元!

小C

两万多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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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23年4月18日,某市水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李某在高新区中珠排洪渠交金环路西侧金果达水塘内安装两套取水设施,每套取水设施连接一个水泵(水泵功率15千瓦,流量100立方米/小时),取水用于金果达砂场洗砂洗泥。经调查,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6月15日,执法人员向李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的水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近日,某市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规定,对李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责令其补缴水资源费3400元。

案件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是体现国家对水资源实施权属统一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其贯穿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和监测的全过程。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有利于实现水资源良性循环状态下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强化管理。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规定的有关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罚;给他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更多知识点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2

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

3

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4

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5

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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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吴晓楠

校审 / 山水利微信公众号编辑组

来源 / 厅政法处、水资源处、水政处、珠海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