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实施!事关你的医保
杨和发布 2023-08-10 19:03

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最新发布的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
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广东自2023年9月1日起
实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
实施范围包括403个药物
试行期限2年



何为“单独支付”?



单独支付,是指参保患者就医期间使用国谈药(包括协议期内和已转为医保目录常规药品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竞价药品,下同)时,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单列结算,不纳入相关额度

国谈药落地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国谈药单独支付政策。



单独支付药品范围



省医保局指出,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国谈药及其同通用名同具体剂型药品、“岭南名方”医疗机构制剂,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单独支付范围(以下简称单独支付药品)。

单独支付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与医保药品目录保持一致,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根据通知,此次试行的范围为2023年广东省医保药品单独支付范围共计403个药品,其中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为346个,竞价药品为17个,转为医保药品目录内常规药品的原国谈药40个。

以下是单独支付药品清单↓



门诊单独支付政策



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单独支付,不设起付线,不纳入门诊统筹按人头包干额度,不单独设立最高支付限额,直接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就医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标准。

要提醒的是,因为门诊特定病种已享受特殊保障,参保人门特就医发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仍执行各地现行政策,不实行单独支付。



住院单独支付政策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急诊留院观察、日间病房(以下统称为住院)等发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单独支付,不列入本次住院的医疗总费用核算范围。参保人住院的医保待遇仍执行各地现行政策。



单独支付与其他医保政策如何衔接?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市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等支付范围。

此外,参保人省内跨市就医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跨省就医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每日反诈提醒:



真实案例:2023年8月6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杨和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电气公司员工朱先生报案称7月1日其通过浏览短视频看到有免考试快速领驾照的广告,遂添加一自称“安盛驾校刘教练”的陌生人,对方声称可不用到场参加考试学习即可取得驾驶证,其信以为真多次转账考试费用给对方,损失7000元。


谨记:

1.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有严格的考试规程,考试期间会核对考生身份信息,不存在本人不到场就可以代考的情况,凡是有人利用网络提供代考驾驶证的情况,都是诈骗。


2.代考、买卖证件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组织作弊的人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参与考试作弊的考生也会被取消成绩并受到相应禁考处罚。



杨和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广州日报
编辑:佛山新闻网 严婉明

审校:夏紫莹、邵禺铭、谢婷婷、黄雁玲、李颖、何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