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生鲜灯”禁止使用!

常去逛超市、菜场的你
有碰到过这样“梦幻”的场景吗?
商家使用了
俗称为“生鲜灯”的灯光

12月1日起
这类场景将被禁止出现!

生鲜灯提亮肉质色泽
迷惑消费者
商家使用“生鲜灯”

生鲜灯照射下的猪肉(左)和未被照射的猪肉(右)。
不同种类的产品摊位前

新规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消费者被误导可维权
生鲜灯的使用规范不统一
摊主如果违反规定
又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专家表示,使用生鲜灯并不代表该档口所售卖的肉类品质一定不好,但这种灯光的确存在迷惑消费者的作用。
同时,《办法》还鼓励销售者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展示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带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鼓励在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或者包装日期、贮存条件以及最佳食用期限等内容。
一图读懂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新规12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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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央视新闻、央视财经
编辑:佛山新闻网 崔健淇
审校:何锦婷、杨荣燕、王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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