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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共23名。详见《2023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四场)职位表》或点击放大下图查看。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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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2023年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报考者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2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要符合在大学期间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以研究生、国(境)外学历报考者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2.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报考者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3)2022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任教。
(4)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②高明区户籍(或生源,指从高明区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
③曾获县(区)级以上(不设区的地级市下辖镇)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认定)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名教师、名班主任、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获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认定)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为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④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或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若有具体排名的须获前三名)。
⑤省特级教师或具有学段及专业对口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为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⑥高明区内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的非编在岗教师。其中,下列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一是区沧江中学、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的校聘教师;二是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县(区)级一等奖以上,或近五年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与任教学科对应的比赛获县(区)级一等奖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近五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8.高明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9.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11.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本次考试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内。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00至7月26日17:30(24小时开通报名)。
考生统一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关注“高明通”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高明】——【找工作】——【教师招聘报名】即可进入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建议采用安卓手机,按页面要求进行实名认证)进行网上报名。
(点击下图进入“高明通”小程序)


1.报名流程
(1)网上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2)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7月26日17:3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7月27日24:00前可补充上传材料,逾期则不予受理。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8:00时(建议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3)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应于7月31日9:00至8月2日22:00期间登录“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和《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准考证于笔试、面试等环节全过程使用,请考生自行妥善保管。
笔试
1.笔试对象: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2.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以准考证上安排为准。
3.笔试形式:
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学能力等。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未达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实际合格人数入围面试人员。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公布,成绩查询时间请留意“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
1.面试对象:
经笔试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且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2.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
4.提交纸质应聘材料:
参加现场面试时,须向工作人员提交齐全的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3),通过现场纸质应聘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面试成绩均采取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计算综合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以及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
根据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为拟录用人员。
签订就业协议或意向书
同时收取进入体检环节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1)签约时间:具体另行通知(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签约地点:待定。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统筹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办理入编时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高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电话:0757——88282322、88282392、8828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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