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纳税申报期延至17日,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加计扣除

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7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制图 刘耘

7月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点击查看详情
● 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即问即答
● 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季度预缴关注小微企业所得税新政

关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新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