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叉车夺命只在瞬间
山水均安 2023-07-08 16:33

叉车是常见和使用广泛的特种设备之一。近年来,因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叉车违法上路等情况引发的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深刻!

(点击视频看更多)

专题会议,压实责任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叉车违法上路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均安市监所联合镇交警中队和畅兴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召开了叉车违法上路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向叉车出租方及使用单位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并播放叉车违法上路引发事故的教育片,切实提高叉车出租方及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及安全意识。

召开会议,传达整治要求到每一个叉车出租方及使用单位。

联合检查,落地见效

7月5日,均安市监所联合镇交警中队,对辖区叉车违规停放和违法上路较集中的世友工业园和畅兴工业园进行了突击检查。行动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7人,查处违法上路和违停乱放叉车8辆,执法人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联合行动,查处叉车违规上路。

联合行动,查处叉车违规停放。

普法教育,规范叉车司机行为。

查处使用未经检验叉车行为。

擦亮眼睛,慎防受骗

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叉车司机所持有的叉车作业人员证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叉车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工作。因此,合法有效的叉车作业人员证均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叉车使用企业及个人要擦亮眼睛,慎防上当受骗。叉车作业人员证可通过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cnse.e-cqs.cn/info-pub/pub)进行核实。

(旧版)  

(新版)

叉车作业人员证(旧版和新版),作业人员证必须是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温馨提示 

辖区各叉车使用单位、出租单位及个人,为确保依法安全使用叉车,请遵守以下叉车管理使用要求:

1.在用叉车必须办理使用登记证,悬挂车牌,按时进行定期检验。

2.叉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驾驶叉车。

3.叉车警示装置、后视镜及安全带必须齐全完好。

4.叉车下降限速装置、门架前倾自锁装置、起升防越程开关必须有效。

5.护顶架、档货架、车轮防护罩、步驾式叉车舵柄等防护装置必须完好。

6.要严格按照“三区”(即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具体定义见TSG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定义合理设置作业区域范围和叉车行驶路线。

7.要严格按照“一机一档”要求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涉及叉车出租的要签订合同协议,明确有关安全责任。

8.要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9.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要熟悉本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来源:均安市监所

山水均安微信编辑小组

● 精彩推荐  ●

优游均安 >>>

治水美城 >>>

产业新声 >>>

时政快讯 >>>

民生实事 >>>

扫描下方二维码

即可进入【优游均安H5电子手册】
带你一键玩转均安美景、美食、美好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