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13家已备案托育机构名单,张槎这家在→

各托育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等文件精神,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和规范,且依法登记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托育机构应当守法经营,规范办托,确保安全。托育机构的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园长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在托婴幼儿的人身安全,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托育机构依法尽快办理婴幼儿照护服务注册登记,及时向卫健部门申请托育机构备案。近期,区卫健局将按照省、市部署开展托育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排查行动,对托育机构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甚至停业整顿,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托育机构备案流程详见《佛山市托育机构备案指引(修订)》,如有疑问可咨询区卫健局、属地镇(街)卫健部门。咨询电话:
区卫健局:82341076,
石湾:82725660,
祖庙:82002781,
张槎:82582774,
南庄:82010683。
附件:
1.佛山市托育机构备案指引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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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禅城区已备案托育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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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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