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市民: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以水兴城”的战略部署,加强推进全区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保障河涌水质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顺德区制定了《顺德区排水单元督导区域雨污分流改造攻坚工作方案》。
在全区范围内,部分住宅小区、商业地块和工业地块等排水单元普遍存在排水系统未实现雨污分流情况,其中部分是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强制小区、建筑物实施雨污分流)后建成的项目。已实施雨污分流的住宅小区、工业地块和商业地块也普遍存在雨、污管道错混接现象。上述住宅小区、工业地块和商业地块等纳入需要督促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范畴,统称“督导区”。督导区雨污分流完成情况直接影响河涌水质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达标,是全区实现水环境有效整治的关键因素。为此,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配合顺德区以水兴城工作,区、镇(街道)、各级部门、村级以及社会各排水单位、个人需全力配合推进督导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改造完成后,排水单位可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配合不支持的情况,北滘镇以水兴城办将联合生态、执法部门依法对涉事企业或个人进行查处。
为加快督导区整改进度,北滘镇以水兴城办将联合所在村(居)工作人员逐一入户指导企业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市民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为早日重现碧水蓝天,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我镇的督导区雨污分流工作,感谢大家的理解!
北滘镇以水兴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来源:北滘镇以水兴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念响新媒体 潘楚仪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