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人身边案例:醉了醉了!怎么又双叒叕是你;还有一人科目一都没过
明城发布 2023-07-05 19:48

近日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警大队

在跃华路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

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

在卡点前方犹豫不前

民警随即上前将该车拦停

并通过酒精快速测试棒

对驾驶人区某进行检测

当测试棒亮起红灯

显示其有酒驾嫌疑时

区某“求饶”道:

“我已经三次被查获了!放过我好吗?我只是想买点东西......”

民警示意区某下车

对其进行现场呼气酒精测试

结果显示为76mg/100ml

驾驶人区某涉嫌酒后驾驶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

区某此前已有3次

涉酒驾驶被查的记录

记录查询

第一次酒驾

2021年4月1日,区某在跃华路驾驶粤E号牌小型轿车因涉嫌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第二次醉驾

2021年11月22日,区某在跃华路驾驶粤E号牌小型轿车因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再次查处,并依法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后高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区某拘役一个月,罚款2000元。

第三次醉驾

2023年1月23日,区某又一次在跃华路因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后高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区某拘役一个月。

最终,区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500元。


科目一都没去考,就酒驾!

今年5月,高明交警大队在荷城街道三和路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发现卡口前一辆粤E牌照的小轿车形迹可疑。


民警对其进行检查,驾驶员严某接受现场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2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原来严某当天早上10时许喝了一瓶啤酒睡着了,直到晚上20时许,本以为体内的酒精已挥发散去,就心存侥幸开车和朋友一同回公司,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查获了,严某对自己的大胆行为后悔不已。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严某居然还是无证驾驶。驾驶员严某称,2019年已经申请报名机动车考试,但当时在手机软件上自考科目一不过,信心大减,就没有参加正式考试。

严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最终因危险驾驶罪被高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限制五年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醒

拒绝酒驾,方能“久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

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

切莫因一时贪杯悔恨终生!

明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公安

编辑:曾锦峰

审校:严深善、陈建红、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