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注意!注意!
里水出手了!
心存侥幸,顶风违建
乱占农用地违法自建房被强制拆除
近日,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蓝先锋”党员志愿服务队的引领下,对小布赤岗村的一处乱占农用地违法建设自建房开展强制拆除行动。

经查,本次行动被整治的违法在建自建房未办理相关宅基地报建手续,且该地块属于一般农用地。确认相关违法事实后,相关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约谈了当事人,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向当事人发出停工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建行为并补办相关用地、报建手续。但在端午假期期间,当事人心存侥幸、顶风抢建,截至拆除行动前,该自建房从发现之初的地基抢建成为一层建筑物。

当日下午,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和顺派出所、治安队、所属村居共出动60余人次,对该处违建自建房依法实施拆除。拆除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拆除预案各司其职,提前在建筑物周边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拆违秩序,确保周围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期间,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蓝先锋”党员志愿服务队领队、党支部书记钟毅坚向企图阻扰执法的当事人进行现场释法和劝说,全力保障拆除行动的顺利开展。随着两台炮机近两个小时的轰鸣,违法建筑逐渐被夷为平地,拆除面积约150平方米。

耕地“非农化”有什么严重后果?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一起通过“八不准”了解
乱占耕地所面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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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永久基本农田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轻者将面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等行政处罚决定,重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10亩以上进行建设的,造成种植条件毁坏的,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强占耕地建房,即未经合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多占耕地建房,即占耕地的建房超出了合法批准面积,多占的部分也属于未经批准占用。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要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买卖、流转耕地非法建房,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面临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等处罚外,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达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10亩以上、非法获利达50万元以上,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4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05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06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以上三种情况的违法建设主体都将面临退还土地、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罚,重者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7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所建的房屋
该类房屋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其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处罚;其出售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08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不但其批准文件无效,对违法审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里水君提醒各位街坊
偷偷占用耕地建房
只能“拆”!
严重者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请勿以身试法!
校对:错一字要被扣50蚊
审校:下班去看《消失的她》的宣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