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第六届村际(百村)足球赛
将于2023年8月强势来袭!






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循环进行决出小组排名:
△根据报名球队的数量再定分组。
1.积分计算:小组赛每场赛事胜方得3分,负方0分,平局两队各得1分。
2.名次排列方法: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全小组比赛中净胜球、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抽签。
3.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制:出线球队重新抽签后进入交叉淘汰赛(具体抽签安排见《2023年高明区第六届村际(百村)足球赛》淘汰赛阶段抽签安排补充说明)
淘汰赛阶段比赛若踢成平局,以互射点球决出(3+X)。
4.每场比赛必须按需配备安保和医疗。


1.奖励前四名,奖杯各一座,奖牌每人一块,奖金如下:
⏩第一名:3800元
⏩第二名:2800元
⏩第三名:1800元
⏩第四名:1000元
2.奖项:
1)精神文明奖3支球队:各1000元
2)最佳裁判奖:奖牌各一个,奖金共400元
3)最佳教练、最佳领队、最佳球员、最佳射手、最佳门将:奖牌各一个,奖金各300元


1.参考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11人足球竞赛规则》。
2.参考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3.全场比赛为70分钟,每半场3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所有报名且符合参赛资格并经审核确定的运动员都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15分钟,教练员将填写的上场7名正选运动员和所有替补运动员名单送交裁判员,所有上场运动员必须与报名表资料相符并核对身份证后才能上场比赛且双方可以互相监督球员身份,开赛后不得有异议。
5.每场比赛每支队伍可以换15人(必须在3次换人次数内完成,中场休息换人不计入次数),在同一场比赛中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能再次上场比赛。
6.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的红、黄牌的,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大会追加处罚的除外)。小组赛结束后红黄牌清零,但处罚执行,进入淘汰赛后重新累计。
7.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5人时,比赛自然终止,判该队为弃权,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8.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5分钟内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分有效。
9.比赛可以穿除金属鞋钉以外的足球运动鞋,必须佩戴护腿板,参赛队伍需准备2套深、浅颜色的比赛服装,各队比赛时全部队员必须穿着统一(上衣、短裤、袜子)服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
10.比赛前、后球队都要在裁判员的引导下进行握手仪式,不执行的球队要进行通报公开批评处罚。
11.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日期,由组委会作出决定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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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赛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谁投诉谁举证,领队或队长签名,缴纳1000元申诉金(胜诉归还,败诉纳入赛事经费)。
2.各参赛队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关资料:包括参赛报名表、各队伍参赛运动员的个人大头相片(大一寸)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不在本村的,必须回村开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全队将禁赛两年。
3.纪律保证金:3000元,保证金在整个比赛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罢赛、弃赛等行为,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如发生下列情况将严厉处理:
1)运动员资格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扣罚所有保证金取消该运动员资格、中途退出比赛或无故不参加比赛将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取消成绩并扣罚全部保证金。
2)比赛开始时未有足够队员上场,所在球队的领队、教练及运动员在比赛途中或比赛前后辱骂裁判员、大会工作人员、参赛运动员,或者对本次比赛作出过激评论造成较坏影响的将扣罚部分或全部纪律保证金并停止个别人员或全队参赛资格。
3)比赛途中、比赛前后恶意犯规报复、挑剔、打架、群殴、消极比赛(由当值裁判员、比赛监督出具书面报告认定,由组委会裁决)等将取消个人或全队参赛资格、取消成绩并扣罚全部保证金。
4)当纪律保证金被罚部分时应立即补充,不及时补充的将取消成绩并取消全队参赛资格,以上三款情节严重的将追加处罚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凡参赛村(居)队伍,均默认为球队,领队、教练、队员已知晓并应遵守本规程。
6)各参赛队伍名称可进行冠名,名称开头参考公章,名称字数限定为8个字以内,前面必须以村(村居民小组)名称开头,可在后面加上赞助商名称(例如铁岗××队)。
7)参赛人员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有意外组委会不负责任。(或者组委会统一购买。)
8)每队每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才能具备运动员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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