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这些“兼职”,结果成了“帮凶”…… | 天天反诈
佛山市公安局 2023-06-22 13:45

防范青少年涉电信网络诈骗告知书

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

近年来,诈骗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逃避打击,利用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分辨能力不强等弱点,引诱他们买卖电话卡、银行卡,架设GOIP、参与跑分等犯罪行为,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让青少年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提升青少年的防骗能力、增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风险辨识能力,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

 2、请勿轻信所谓租号卖号赚钱的违法广告;禁止帮助犯罪分子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拉人、引流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一旦违法,将遗祸终生。

 3、实施或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予以行政处罚。

 4、请家长切实承担好监护责任,防止孩子参与违法犯罪。家长将本人的手机卡、银行卡给孩子使用,出现涉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监护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家长和同学们,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社会的发展稳定。希望大家牢记防范要点,管好自己,管好孩子,管好银行卡和电话卡,共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佛山市反诈骗中心

2023年6月20日 

出租个人账户

“提供电话号码和互联网账号就可以拿到报酬。”在朋友的诱导下,曾某(18岁)将自己的电话号码、互联网账号及密码告诉了诈骗分子,诈骗分子再利用其账号群发iMessage诈骗短信,共755条。6月7日,曾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帮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

“一小时可以赚250块!”5月28日,想赚点零花钱的周某(16岁)按照陌生网友的指引,准备了两台手机,其中一台与诈骗分子进行语音通话,另一台则拨打给受害人,使得诈骗分子能够与受害人隔空对话,进而实施诈骗。6月3日,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架设简易GOIP,成电诈“帮凶”

兼职变诈骗

5月31日,张某(16岁)收到QQ陌生好友的信息,称有个打电话的兼职,200元一个小时。在“快钱”的利诱下,张某按对方发来的电话号码逐个拨打,跟受害人说:“你的快递破损了,可以补偿。”随后诱导受害人添加QQ号进行“理赔”诈骗。6月6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 方 提 醒

大家要擦亮双眼

不要被所谓的“高薪兼职”诱惑

铤而走险⚠️

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如有闲置的电话卡或银行卡

应立即注销或自行妥善保管

若发现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

违法犯罪行为

请拨打110报警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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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杨剑锋、黄昕佩

来源 | 佛山市反诈骗中心、公安部刑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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