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跨省通办!结婚不用跑回户籍地啦!
佛山12345 2023-06-1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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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

常见问题整理 

婚姻登记

男女双方长期在佛山工作居住

婚姻登记可以在我市跨省办吗?

可以的!

“跨省通办”要注意些什么呢?该如何办理?

常见的问题都整理好啦,马上看!

佛山能否跨区办理婚姻登记?

2020年3月10日起,佛山全市各区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可按规定受理佛山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国内居民、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节假日能不能办理婚姻登记?

佛山市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周六的上午(9:00-11:00)和5月1日(劳动节)、10月1日(国庆节)、1月1日(元旦)当日照常上班一天(9:00-11:00,14:00-16:00),为市民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范围扩大到哪些地区?

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上述地区均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新纳入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原试点地区试点结束时间相应延后,与新纳入试点地区结束时间保持一致。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需要出具什么证件?

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调整后,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不但要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第一批试点地区经验,这次试点进一步放宽了使用居住证的范围,2023年5月23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 (区、市)的,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过程中,婚姻当事人应当配合做好哪些工作?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试点地区基本都开通了网上预约预审系统,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无法办理,或者影响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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