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手段不断翻新
隐蔽性越来越强
不法分子编造美好“钱景”
设定多种套路敛财诈骗
诱导投资者坠入陷阱
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不受法律保护
面临“责任自负、损失自担”的后果




“李鬼”撞“李逵”
高仿“冒牌”找上门
套路2
“新瓶”装“旧酒”
直播荐股骗打赏
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是一种新型骗术。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师”自居,头衔多变、身份隐秘,声称拥有资深投资背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以“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各种项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
同时经常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广告,预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台引流。投资者被诱导与其签订炒股咨询合同,被收取高额咨询费或指导费,甚至约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里水君提醒:
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不得通过直播、微信群、投资者培训、炒股软件等任何方式从事荐股活动。请您摒弃一夜暴富观念、远离“非法荐股”,切勿被非法分子高收益高回报、内幕消息等虚假信息蒙蔽双眼,不要与无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合作,避免利益损失。
套路3:
黑嘴”懂“内幕”
假冒专家“抢帽子”
2018年5月,中国证监会公布对廖某的行政处罚认定书,认为廖某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通过先行建仓、公开荐股、反向卖出系列行为操作市场,非法获取巨额私利,并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廖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随后,廖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里水君提醒:
违法者的辉煌“战果”背后是投资者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投资者需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仔细甄别各种股评资讯,远离那些自吹自擂的“黑嘴”股神。
“代理”搞“杠杆”
非法场外配资设骗局
套路5:
“原始股”谎言
虚假上市诱买家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借“科创板”“创业板”“纳斯达克”等概念炒作,编造公司即将到上海、深圳或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噱头,诱导不明真相的个人购买所谓“原始股”。有的公司在推销产品时兜售“原始股”,承诺高比例分红,吸收大量社会公众资金。
里水君提醒: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而采取广告、公告、广播、短信、推介会、说明会、互联网以及其他公开劝诱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销售股票的,属于非法证券活动。
套路6:
涉非私募坠“雷区”
疯狂集资触红线
某黄金投资咨询公司是一家没有金融业务资质的一般工商企业。自2007年起,该公司依托其经营的多家实体金店,通过媒体、传单、门店宣传、业务员对客户营销等方式,与不特定的人员签订内部福利协议、委托信托协议、金银/黄金/白银制品买卖合同等各类投资理财协议,并允诺收益向社会吸收资金。集资款项被肆意分配,随意用于购买房产、土地、高管发薪、支付店面租金、个人挥霍等。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有关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刑罚并处以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返款集资参与人。
里水君提醒: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且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超过人数限制的,都很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
套路7:
交易平台被操控
“高额回报”成诱饵
1.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2.要学习证券投资知识;
3.要始终保持理性投资心态;
4.要在投资前征询专业人士意见;
5.要自觉抵制非法证券活动。
1.不要抱有“一夜暴富”的幻想;
2.不要轻信传言、谣言;
3.不要相信电话、网络等传销宣传;
4.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5.不要轻易向他人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