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是生命的源泉
爱,是生命的曙光
感谢无偿献血的每一位英雄



目前高明区全部用血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杨梅医院、华立医院、更合镇中心卫生院)已正式实施用血直免政策,即以广东省医院用血直接减免用血费用信息系统为平台,为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提供“一站式”便捷的用血直免服务。


用血者带齐相关的证明资料
到住院收费处取号办理减免结算


一、病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病人的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 2.直系亲属(献血者)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3.用血者和无偿献血者关系证明原件。
二、医生需提供以下资料(由医生填写完整):1.《广东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承诺书》;2.《办理用血费用结算知情同意书》。
三、用血清单(办理结算时住院收费处提供给病人或家属填写)
喂,你好!我是一名献血者,我爸爸在医院输血(包括门急诊及住院输血)了,请问如何报销输血费用呢?
先生您好!感谢您对无偿献血事业的支持!按照广东省和佛山市有关文件精神,高明区全部用血医院已施行《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文件对于直系亲属的范围、办理单位、免费用血量、献血量换算、献血量价值换算、用血费用减免途径、关系证明等都进行了新的明确规定。
哦~麻烦您为我具体介绍介绍新政策的内容吧。用血直免政策是为哪些人群服务的?
用血直免政策的服务人群包括以下两类:
1)在广东省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以下简称献血者);
2)上述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
用血直免到底可以减免哪些费用?
用血直免政策所说的减免用血费用是指用血者输注的血液品种包含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不包括用血者自身因需要输血所产生的血液检测及输血所需其他相关费用。
请问结算流程是怎样的?
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在临床用血医院用血出院结算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住院收费处直接减免用血费用。
注意: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在我省范围内享受用血费用减免的,原则上均应在用血医院办理直免,血站不再办理其血费报销。
我平时有献全血,也有献机采血小板,那么献血量该如何计算呢?
依据《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献血量的换算遵循以下规则: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知道了自己的献血量又可以如何计算出自己或家人减免用血费用的额度呢?
依据《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献血量的价值换算遵循以下规则: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原来如此,那这次我爸爸用血减免后,万一以后我妈妈或者太太、孩子需要输血,那么还可以继续减免用血费用吗?这方面有没有什么规定要注意的呢?
依据《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如果您已经符合上面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的“无限量”减免金额的条件,那么你的父母、子女、配偶以后还可以继续享受“无限量”减免用血费用的权利。
但如果你是属于限量减免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的话,则需要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限量减免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是指下表红色框所对应的用血减免服务对象。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1)上述服务对象的用血减免待遇遵循总量原则,献血量减免总额度用完为止,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间不重复减免;
2)用血费用不超过献血量减免总额度时,由临床用血医院直接减免用血费用,不适用其它医疗待遇报销;
3)超过献血量减免总额度时,临床用血医院直接减免额度内的用血费用,剩余部分费用按非献血者用血费用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