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高处作业,作业未有现场管理,立案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
佛山应急管理 2023-05-18 22:51

为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5月16日,佛山市三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针对电气焊动火作业、外包外租安全管理、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出口开展专项暗查暗访。

执法人员在某镇工业园区利用无人机开展安全巡查,利用空中视野优势消除常规检查盲区,发现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面正在实施维修作业,三名工人未系安全带进行烧焊作业。通过无人机取证后,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

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将钢结构厂房安装工程发包给某钢结构有限公司,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当日为第一天施工,施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双方均未安排专人现场管理,三名施工人员有两人未持有高处作业证,烧焊作业时未清空下方堆放的可燃性生产原料。

业主方、施工方两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均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三)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针对两家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约谈两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在未做好个人安全措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暂停施工;同时,三水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两家企业从严从快实施行政处罚。

供稿|三水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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